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4189.“来吧!现在我们立个约吧,我与你;就让它作你我中间的证据”表神性属世层与那些在边上的人,就是外邦人所在的行为良善的结合。 这从“约”的含义,以及拉班和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约”是指结合(参看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节);拉班,就是此处的“我”是指行为的良善,如下文所示;雅各,就是此处的“你”是指神性属世层。
“拉班”在此之所以表示那些在边上的人,就是外邦人所在的行为良善,是因为拉班现与雅各分离,也就是说,居间或中间良善与属世层的神性良善分离,他无法再代表居间或中间良善。但他充当了一种手段,故代表某种良善,事实是在边上的良善,或旁系良善。拉班在如此与雅各结合之前,就代表旁系良善(参看3612, 3665, 3778节),相应代表在边上的良善,该良善的性质将在下文予以阐述。拉班的情况与罗得和以实玛利的差不多。只要罗得与亚伯拉罕在一起,他就代表主的外在感官人(1428, 1434, 1547, 1597, 1598, 1698节)。但一旦与亚伯拉罕分离,他就代表那些处于外在敬拜,然而仍拥有仁爱的人(2317, 2324, 2371, 2399节),以及教会许多连续状态(2422, 2459节)。
同样,只要以实玛利与亚伯拉罕在一起,他就代表主的第一理性(1893, 1949-1951节);但后来,一旦被分离出去,他就代表那些属灵之人(2078, 2691, 2699, 3263, 3268节)。拉班的情形也差不多是这样。原因在于,尽管分离已经发生,但结合仍旧存留,但已经不是之前的那种了。正因如此,此处和下文的拉班代表行为的良善,就是诸如那些在边上的人,即外邦人所具有的那种良善。之所以说外邦人在边上,或处于旁系良善,是因为他们在教会之外。那些在教会内、处于真理与良善的人并不属于旁系一支,而是属于直系一支,因为他们拥有圣言,并通过圣言直接与天堂交流,又通过天堂与主交流。但外邦人则不然,因为他们没有圣言,不认识主。这就是为何说他们在边上。这些外邦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行为良善,也就是处于有仁之良善在里面的外在之人。他们的行为被称作“行为的良善”,而非“良善的行为”。因为良善的行为即使没有良善在里面也可存在,但行为的良善则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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